你算过自己一共开通过几个银行账号吗?你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开通过几个手机号吗?对于闲置或不再使用的银行卡、手机号,你是否能妥善处理?
仍有不少人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号、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贪图一时之利,但后果却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冒名开户的惩戒机制正式实施。
大量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出租出借出卖给他人,而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租来、借来、买来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或者冒用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断卡行动案例: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包场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人员江某名下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案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5月25日,民警在江某家中将其抓获。
江某主动承认,4月初在菜市场捡到了一张小额贷款的广告卡片,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对方。对方声称只要江某办理银行卡,开通大额转账功能,帮助他们跑账、走流水,即可获得一笔可观收入。为了赚取快钱,江某跟随对方先后前往南通、南京和浙江等地,利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对方刷流水、转移资金,从中收取费用。
断卡行动是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保护自身权益,远离违法犯罪,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U盾及对公账户,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U盾,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对发现非法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U盾及对公账户等违法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