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危害巨大,影响恶劣。据国家反诈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今,涉及注销校园贷类的诈骗案件共发案1.7万起,损失金额达13.3亿。可见它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学生背负上了高额的债务,恶意催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织密防范安全网,加大打击力度,避免让“校园贷”变“校园害”,让“校园贷”无处遁形,是金融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群众回归纯净校园、美好校园的期盼。
苍蝇不叮无缝蛋,在校学生作为校园贷的受害者,要充分认识到校园贷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做到警钟长鸣,头脑清醒,天上不会掉馅饼。花钱要理性,养成自强自立、艰苦朴素、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合理安排生活支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和科学消费观念。借钱走“正道”。如果确需贷款,一定要选择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为大学生提供的信贷服务机构。发现可疑线索,要及时向公布电话咨询、举报。